國際參與
什麼是締約國大會 (COP)?
隨著全球人口增加,人為活動所排放的溫室氣體量也大幅提升,造成氣候系統有了顯著改變。為了因應此問題,聯合國大會在 1990 年決議設立「政府間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談判委員會 (INC)」,並授權起草有關氣候變化公約條文及所有認定為有必要的法律文件。該委員會於 1992 年 5 月 9 日在紐約總部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以利各國共同對抗氣候變遷。
公約的最主要目標為防止人為干擾、緩和氣候變遷,並使經濟能永續發展。為了達成這樣的目的,締約方每年集會一次,定期評審公約及締約方大會所通過法律文件之履行狀況。這樣的會議稱為締約方大會或簡稱 COP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時至今日,COP 共有 197 個締約方。赫赫有名的京都議定書就是在 COP7 訂定的,而巴黎協定則是 COP21。
連結台灣與國際
1995 年第一屆締約方大會以來,台灣每屆大會均派員與會,但僅以 NGO 身分與會蒐集相關資訊。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ITRI) 為 UNFCCC 締約方大會 NGO 類之觀察員。
從 2009 年以來,TWYCC 每年派出台灣青年代表參與一年一度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同時也是「聯合國青年組織 YOUNGO」的參與者,持續追蹤各國氣候談判的進度,與全球青年建立網絡,將國際氣候相關趨勢回饋在台灣,至今已累積超過 10 年。
COP26
2021.10.31 – 11.12
蘇格蘭 格拉斯哥
會議摘要
10/31 於英國格拉斯哥開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 第二十六屆締約方大會 (COP26),在會議的第二週進入了白熱化的激烈討論,原本預定 11/12 辦理的閉幕式,在幾個關鍵議題上無法取得共識,為此本屆 COP 主席夏馬爾(Alok Sharma)在 11/12 和 11/13 都安排了非正式的盤點會議 (Informal stocktaking plenary by the President),就是希望各國談判代表儘快把聲明和意見都提出,確認是否可以從草案走向決議,最終 COP26 足足延長了一天才正式閉幕,產出格拉斯哥氣候公約 (The Glasgow Climate Pact)。
本次會議一開始設定了期望達成的四大目標:確保全球在世紀中前達到淨零並維持升溫在 1.5度C 內、調適來保護社區與自然棲息地、動員氣候財政、及共同完成達標。
TWYCC 的行動
TWYCC COP26 台灣日串接活動
與 Planb、350Taiwan、Greenpeace Taiwan 共同舉辦多場倡議活動
IG 直播直擊 COP 現場
與中央大學教授李河清合作,在東吳大學與中央大學共同開設 COP26 現場直播
直播當日共 121 位學生線上與實體參與
參與官方周邊會議
分享台灣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在不同領域都有為對抗氣候變遷做出行動
擔任 COP26 會場泰國館週邊會議的講者
主題為「氣候行動中的青年:我們的角色、我們的貢獻、我們的世代 (Youth in Climate Action: Our Role. Our Contribution. Our Generation)」
韓國館交流
與亞洲青年討論未來 2050 淨零 (Net zero) 情境下各國面對的困難跟進程
COY 工作坊
COY 期間舉辦 「 Design Our Greener Future Workshop 」




COP25
2019.11.27 – 12.02
西班牙 馬德里
會議摘要
COP25 的談判重點在於實現巴黎協定的第六條,建立 2020 年全球溫室氣體減量的機制。不過,如同先前數回談判情況,各締約方在特定問題上還是無法達成共識,導致附屬科技諮詢機構 (Subsidiary Body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dvice, 簡稱SBSTA) 在第一周談判僅產生兩份草案,且表定的第四輪非正式諮詢會議 (informal consultation) 無預期休會並延期招開,使得有關第六條第四款的談判陷入僵局。
在閉幕會議時,SBSTA 主席 Paul Watkinson 說到:「我們還沒有在馬德里完成第六條的談判任務。」在 11 點 40 分,宣布此次第六條第四項的技術性討論總結為編號「L17」的草案決議 (draft conclusion),該文件指出 SBSTA 應巴黎協議締約方會議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簡稱 CMA) 的要求,同意將關於《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四項所建立的機制的規則、方式和程序的草案決議轉交 CMA;目前草案決議正轉交由 CMA 2 審議中,但並不代表締約方之間對該文已有共識,仍需要交由 CMA 做出進一步決議。
TWYCC 的行動
官方周邊會議演講
在官方周邊會議擔任講者,分享TWYCC的氣候倡議,分享青年氣候盤點三年計畫之規劃
韓國青年所演講
受邀於韓國青年所舉辦的「亞洲青年談撤資行動」擔任講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