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P30於11月10日開始,此次會議的重要目標之一,是履行巴黎協定第7條「全球調適目標」(GGA),產出100個指標提供給各國執行調適行動時參考。圖片來源: COP30 Brasil Amazônia on Flickr。
撰稿人: 趙品諭/台灣青年氣候聯盟COP30代表團團員
2024年巴庫(Baku)COP29有限度地通過回應《巴黎協定》第6條的碳市場機制,成為COP29給世人的驚喜。那麼,正在貝倫登場的COP30,更重要的主旋律,可能就是如何讓締約國履行《巴黎協定》第7條的全球調適目標。今年的COP是否會加時、延長,就看這關乎人類氣候韌性的談判進度。
身處亞馬遜雨林中的COP30已於11月10日順利開始,本次會議不只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的第30週年,更是2015年《巴黎協定》的10週年。為了達成控制全球升溫在2°C內的目標,《巴黎協定》的條文中涵蓋了能源轉型、氣候融資以及碳市場交易等規範。
▌COP30 開幕與邁向全球調適目標
相較於減緩溫室氣體的排放,各界對氣候行動的另一重要支柱「調適」陌生許多。但COP30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履行巴黎協定第7條的「全球調適目標」(Global Goal on Adaptation, GGA),產出100個指標提供給各國執行調適行動時參考。
「全球調適目標」主要目的是要提高人類社會應對氣候變遷影響的能力,也就是加強韌性並減少氣候變遷脆弱度。
這是因為,即使各國奮發圖強,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全球平均溫度持續升高仍會造成極端天氣事件,在世界各地造成災情,我們也發現,各國政府投注在氣候變遷調適的資源仍遠遠落後減碳行動。
不過,今年的COP30可能是睽違十年,推進全球調適目標的重大時機,如同延宕多年,終於在去年COP29通過的碳市場交易機制。
▌從COP28到COP30的進程
時間回到2023年,在阿聯酋杜拜舉辦的COP28,當時大會決議通過《阿聯酋氣候韌性框架》(UAE Framework for Climate Resilience),訂定了七大領域目標以及四大執行機制,為GGA的推動提供清楚框架與目標。
同時,公約秘書處也展開為期兩年的「阿聯酋—貝倫工作計畫」(UAE-Belém Work Programme),工作目標是要發展出能夠達成《阿聯酋氣候韌性框架》的全球適用調適指標,今年會議就是工作計畫收尾的時刻,談判代表需要在這兩週達成共識,同意這組指標清單將可以用來衡量各國的調適進度、執行狀況、透明度,甚至最受爭議的「經費來源」。
▌第四次GGA 調適指標工作坊發生了什麼事?
在COP30前夕,今年6月在德國波昂舉辦的第四次GGA調適指標工作坊,是阿聯酋—貝倫工作計畫下的最後一次技術會議,主要目的是讓各方在 COP30 前,針對專家群在兩個月間密集收斂出的100 項調適指標清單進行最後的技術澄清,並開始擬定即將到來的政治協商內容。
主席在工作坊開場時就強調:貝倫談判的時間非常有限,最理想的是「儘量整體接受專家成果,且只針對最優先的建議做微調」,並且預告隔天需要留較多時間給「實施手段」(Means of Implementation, MoI)這個長期有爭議的主題。這次工作坊當然也再次強調,締約方須回應巴黎協定第 7.1 條與「共同但有區別責任 CBDR-RC」,讓調適指標能夠作為回應此責任的衡量標準之一。
這100 個調適指標包含了定義、分解維度、資料來源與操作化說明等屬性,但不少指標的資料基礎仍不一致,因此這在後續執行面上仍有待討論。另外,工作坊也針對「如何從指標清單走向實際落地」進行討論,有專家建議可先用資料較完善的指標做試驗,以累積操作經驗,但同時有些締約方則認為加上試驗期程太花時間,可能又會延後或削弱調適在其他氣候變遷談判脈絡的角色。

在COP30前夕,今年6月在德國波昂舉辦的第四次GGA調適指標工作坊。圖片來源:UNclimatechange on Flickr。
主要爭議一:Means of Implementation(MoI)
直至目前為止,在 7 大領域、100個指標的草稿中,只有7項指標有納入 MoI,數量顯著不足。因此多數全球南方批評現有的指標清單中的 MoI 指標「太少、且分散」,有的被放進特定主題(如農糧),有的又放在跨領域。全球南方的談判代表主張應該要統一方法與文字,並清楚對齊先前決議的 MoI 三要素:可得性(access)、品質(quality)和調適資金(adaptation finance)。
而在調適資金的部分,締約方則圍繞著「公共/私部門」、「提供/動員」以及「是否把國內預算也計入MoI」等進行討論,但主要談判集團代表明顯意見分歧,難以達成共識。例如志同道合國家集團(Like-Minded Developing Countries, LMDC)反對把「國內投資」當作UNFCCC下的 MoI 指標,因為他們認為應優先鎖定「已開發國家流向發展中國家的公共資金」,而另一些已開發國成員則支持同時追蹤公共、私部門與國內主流化的資金,以呈現整體氣候融資生態。
主要爭議二:指標衡量範圍
指標衡量範圍一直都是核心爭議之一,因為除了要可以回應調適本身進展外,也需要在具有高度在地性的領域上選擇「全球適用」衡量方式。部分成員國認為「偏災損或影響」的指標(如死亡率等),難以呈現「調適進展」,應該屬於損失與損害的範疇。
但同時也有人主張GGA的核心之一是降低脆弱度,若移除影響層面,將會失去衡量減災的成效。因此應該要同時保留「結果」與「過程」,組成混合型指標。
▌貝倫的待辦清單
- 是否整體接受目前的 100 個調適指標清單?
主席與多國表示,逐條改寫在時間上不可行;較可行的路徑是整體接納、搭配後續檢視機制(例如定期回顧、技術附錄更新)。 - MoI 的架構與表述該如何處理?
各方需針對 MoI 是否要放在指標中的特性,還是作為跨維度衡量標準做選擇。且公部門、私部門、國內投資等各種不同資源在MoI中的定義範疇也需要做出決定。 - 執行調適指標的路線圖與時間表
是否在決議中授權一個專家技術小組在 2026 年前補齊方法學與資料缺口,並建立試驗,以銜接 BTR/GST 報告及盤點的使用時機與匯入機制。 - 指標清單、資料來源將由誰協調、誰保管?
接下來也需要決議誰負責方法學維護、資料保存與彙總,以避免各國重複填報、各流程發散。 - 確立指標衡量範圍
哪些「影響面」指標該作為結果衡量需要保留、哪些應該移至其他領域或機制(如損失與損害),以及如何給出「調適相關性」的判斷標準,這些都有待接下來協商。
整體來看,第四次工作坊已經把「技術收斂」的任務完成,但接下來則是政治協商的開端。在貝倫極有限的談判時程內,即使目前各方代表皆表達正面態度,但真正上談判桌後,才會知道各國是否整包接納 100 項指標,還是會因為MoI相關的指標而造成進度停滯。
MoI 的討論預期將會是一段艱辛的路程,而其中兩方立場的主要癥結點可能會聚焦於調適資金,包括前述介紹的可得性、品質、提供與動員、是否納入國內與私部門等。因此,指標的衡量邊界會是重點,既要反映調適進展,又要針對「影響、脆弱度」的結果作衡量。
最後,COP30也需要討論指標的執行面(Baku Adaptation Roadmap)與未來的路線圖,不然再完善的指標清單也難以落地、難以與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有效銜接,這些都是貝倫必須交出的決定性答案。
COP30最大挑戰:履行《巴黎協定》第7條全球調適目標GGA 談判有哪兩大爭議?哪五大待辦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