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4 會議結論 #02】現場觀察:促進性對話與全球盤點

文/柯建佑


到頭來一場空(?)的「促進性對話」(Talanoa Dialogue)

Talanoa Dialogue 自 2017 年 COP23 結束後就一直是眾所矚目的焦點。

這個機制最初是在 2015年 COP21 的決議文中明定在 2018 年舉行,讓各國能藉此對話去回顧各國對控制全球升溫在 1.5°C 和 2.0°C 之內所做的努力,並希望能夠將其結果回饋到預計在 2020 年發表的 「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ubution, NDC)。

在 2017 年 COP23 的高人氣主席斐濟總理 Bainimarama 的主持下,條文中的 facilitative dialouge 被賦予了斐濟語的新的名字 -- Talanoa Dialogue,帶有平等、公開與建設性的意味,希望透過這樣的對話,促使國家上位者去提升與落實 NDC 的承諾,並特別針對各國在 2020年以前的作為(pre-2020)邀請對話與分享。有趣的是,在 COP21 原來的設定中,「促進性對話」僅針對各國而設,但斐濟總理卻在 COP23 的決議中涵括了非國家的利害關係人(non-Party stakeholders)一起提交他們對於氣候變遷的看法。除此之外,IPCC 的 1.5°C 特別報告(SR15)的溝通也被劃定在 Talanoa Dialogue 的範疇中,希望藉此機制來協調各國對於這份報告的理解。

Talanoa Dialogue 的運作圍繞著三個核心問題(central question):

  1. Where are we?
  2. Where do we want to go?
  3. How do we get there?

各國與各方利害關係人要根據 IPCC 所提出的最新科學報告去提出自己對氣候變遷的看法與故事,並在 2018年五月以前提交給 UNFCCC。在各方提交報告後,UNFCCC 官方會將其統整,並產出一份綜合性的報告(synthetic report),作為 COP24 期間高層政治對話的參考。

TWYCC 的夥伴們十分看重這次 Talanoa Dialogue 的成果。由於其精神包含了多元價值的尊重與如何推進氣候行動,和 TWYCC 一直以來的倡議十分貼近。在 TWYCC 代表團出國前也曾舉辦了兩場內部的 Talanoa Dialogue 來討論團隊的方向。這次出國觀察的重點也希望能夠汲取國際上舉辦 Talanoa Dialogue 的經驗,將其帶回台灣社會。

在 COP24 會議現場, TWYCC 的夥伴們除了積極的參與各種有關的活動、線上追蹤閉門的高層圓桌會議(high-level round table),也跟隨青年 NGO 社群(YOUNGO)一起追蹤官方 Talanoa Dialogue 的進度,甚至自費參與會議期間非官方的 Talanoa Dialogue 收費活動。

然而 TWYCC 的夥伴追蹤 Talanoa Dialogue 的過程中,看到了希望,也看到了失望。

在一場由秘魯非政府組織 Proyecto Talanoa Perú 所舉辦的 Side Event 中,來自秘魯、海地、墨西哥、瑞典的青年,分享 2018 年在各自的國家舉辦的 Talanoa Dialogue,運用 Talanoa 的精神,促進從地方、地區、國家、甚至國際層級的氣候行動。在 COP24 第二週的首長 Talanoa 圓桌會議中,代表環境、原住民、企業、地方政府、青年等組織的不同聲音,獲得了與各國首長彼此分享並討論氣候行動的機會,讓氣候變遷議題下的不同角色都能被聽見。

但是在這一片充滿希望與美好話語的儀式之後,一年多來被寄予厚望的 Talanoa Dialogue 就這樣在掌聲中結束了,留下的只有一份呼籲氣候行動的結論 ”Talanoa Call for Action”。顯然大部分與會的決策者們,都認為這樣的呼籲已經達成 Talanoa Dialogue 促進各國提升 NDC 的目的,然而現場的青年們期待看到的,是 Talanoa Dialogue 的過程反映在巴黎協定規則手冊/ 巴黎協定工作計畫中,透過條文實質幫助各國提升 NDC。

即使 Talanoa Dialogue 在聯合國的成果是雷聲大雨點小,世界各國的氣候行動者將延續 Talanoa 的精神,持續以平等、公開與建設性的方式,問著世界「Where are we」、 「Where do we want to go」,以及「How do we get there」。

表面和平的「全球盤點」機制

「全球盤點」Global Socktake,就如其字面上的意思,是由 UNFCCC 主導清點各國氣候變遷政策的執行。《巴黎協定》的特色除了強調「由下而上」的自主行動,各國「五年為一期」的提交「國家自定貢獻」(NDC)也是一大特色,而每五年的檢視、督促各國所提交的報告的機制,就是「全球盤點」最重要的任務,也是COP24 最重要的討論之一。

這次會議「全球盤點」是被安排在 APA 1-7 會議中的第六項議程(agenda item 6)。在 COP24 之前,UNFCCC 已在波昂 APA 1-5 與曼谷 APA 1-6 會議中協同各國代表初步架構出了「全球盤點」的文件雛形:以「形式(Modality)」與「入列來源(Source of Input)」為主要討論方向。


在「巴黎協定規則手冊」中,「全球盤點」的內容包含「形式(Modality)」與「入列來源(Source of Input)」
APA 1-7 文件草稿 https://goo.gl/LeV2yD

「形式」篇章制定了機制的執行方式:

A. 資訊蒐集與預備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preparation
又作「準備階段」(preparatory phase),為蒐集必要資訊的前提與準備工作,例如硬性規定各國必須在減緩、調適與資金上作必要的揭露,也明定 UNFCCC 秘書處必須規劃一個線上平台,讓各國可以線上提交資訊,並定期舉辦會議線上轉播(webinar)。

B. 技術評估  Technical assessment
又作「技術階段」(technical phase),分析各國執行的計畫是否有累進性(collective progress),與是否能達到《巴黎協定》的長期目標(即控制 21 世紀末升溫在 1.5°C 或 2.0°C 以下)。這部分可以說是整個「全球盤點」的心臟,由 SBSTA 與 IPCC 成立聯合工作小組(Joint Working Group),在盤點分析各國所提交的資訊,並透過「技術性對話」(technical dialogue)給予各國回饋。此外,文中也規定「技術性對話」必須具公開性、包容性、透明性與促進性(open, inclusive, transparent and facilitative),並以最新的科學報告為依歸。

C. 衡量產出  Consideration of outputs
又稱作「政治階段」(political phase),將根據「技術性評估」結果與各國充分討論。 CMA 與其他附屬機構的主席將透過高層會議(high-level event,各國部長層級的會議),在遵守「國家自主原則」(nationally determined manner)、辨識各種機會與挑戰,和盤點必須釋出的政治訊息之後,協助各國提升氣候行動的目標,讓下一期的 NDC 更具有野心。


「全球盤點」機制的預期進程

「入列來源」則是列舉了 UNFCCC 在執行盤點時可以列入的資料。除了要盤點各國先前所提出的 NDC 與其執行內容,也會將各國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National Inventory Report, NIR)、國家通訊報告(National Communication)與各種調適、減緩以及氣候資金的資訊納入盤點過程。除了各個國家政府所提供的資訊,「全球盤點」也會採用區域性、甚至非政府組織(non-party)所提供的資訊作為盤點依據。


UNFCCC 官網上的檔案庫,各國需要提交許多不同的資訊讓 UNFCCC 秘書處能夠掌握全球氣候行動的進展 https://unfccc.int/documents

雖然現在對於「全球盤點」機制最後的產出尚無明確的定義,但根據文件中不斷地強調「衡平」、「問題辨識」與「政治訊息」。筆者推測,屆時有可能會是由 UNFCCC 針對每個締約國或國情、社會經濟情況相似的締約國集團給出個別的 NDC 調整建議書,讓各國能夠根據其內容更新 NDC。

和其他許多議題相比,APA 1-7 會議中「全球盤點」的討論著實和平許多,可能也是因為「全球盤點」並不是迫在眉睫的議題,機制的啟動最早要待 2022 年中才會有第一次的資訊蒐集,而且目前的文件中也沒有直接要求國家提供資金,或是限制碳排放。然而可以預期的是,到時候在執行「資訊蒐集與預備」時很可能又會上演特定國家不願意公開關鍵資訊,在「技術評估」討論中又會有國家對大會對「衡平」原則的執行有意見,也可能會有如美國川普和巴西波索納洛等極右派民粹領導人崛起,拒絕大會所提出的建議。


在 COP24 將結束時,德國與挪威承諾將提供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 GCF)雙倍的資金,對牛步的談判進度釋出強烈的政治訊息
圖片來源 https://goo.gl/V6MRg5

「全球盤點」,甚至是整部《巴黎協定》並非解救人類免於氣候變遷的萬靈丹,在 2017、2018 年數場會議的冗長討論中所確立的「規則手冊」若沒有國家願意認真執行也是白費功夫。事實上,機制與規則僅提供了各國一個框架,一個各國同意共同妥協與承擔的「程序正義」。而真正要國家落實他們在《協定》與「規則手冊」中被賦予的任務,則是有賴廣大公民的監督。畢竟在氣候災難來臨的時候,沒有人是局外人,但位在決策位置的掌權者大都有能力因應極端氣候災難,因此我們更應該在承平時候向他們爭取,並鼓動社會大眾一齊走向一個更永續、更韌性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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