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0同步翻譯】利馬氣候會議:歐盟對於具法律約束力之減排目標與美國大相徑庭

譯者:黃品涵,柯亦儒
潤者:張宜貞、謝尚融


(文章、圖片來源:The Guardians

在利馬氣候變遷大會(COP20)上,歐盟代表表示,一個對於所有國家都具法律拘束力的氣候協議是必要的,應於2015年通過,並在2020實行。

 

「歐盟認為具法律效力的減排目標是目前唯一可提供投資者必要之長期訊息和信心的方式,並可為全球的低碳轉型提供可信力。」歐盟代表ElinaBardram在周一的開幕會議時表示。

「我們無法確信其他途徑能夠帶來相同的訊息足夠傳遞全球動能。」Bardram對衛報表示,並再次說明歐盟將在「對於所有締約方」之協議談判中扮演領導的角色。

這是歐盟首次由官方代表公開表明其對於具法律拘束力之目標的觀點,同時闡述其在利馬會議的談判立場。該會議目標旨在發表協議的第一版草案,以減少碳排量並防止氣候變遷的威脅。該協議預期在明年的巴黎聯合國會議簽署。

面對那些宣稱在經濟上無法強加太遠大目標等大多數國家,歐盟顯然更堅定地表明其立場。Bardram暗示,經濟導向的態度可能將使巴黎會議預備階段的談判陷入膠著。「我們不希望到了巴黎後,才發現預設的目標與減排貢獻並未達到我們所需的程度,」Bardram告訴衛報記者,強調歐盟希望2015年的協議能夠擁有一「透過健全規則、程序與制度立基的法律效力,以確保長期的確定性與當責性。」

歐盟的立場與美國傾向「自助吧選項」(buffet option)的態度大相徑庭。美國認為協議可含括某些法律拘束的元素,但要允許國家決定各自的減排規模與步調,即使這引起了對於維持全球升溫在2度C之下目標的懷疑,該目標係建立於各國對於暖化程度限制的共識。

會議上的美國代表對此未有評論。

「美國的攤牌基本上意指著美西拓荒時代 (Wild West),」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的AsadRheman在會議受訪時表示,「擁有一個解除管制的氣候系統、開放讓國家做出任何他們想要的承諾,這真是一場災難。我們需要的是以科學為基礎的嚴密規範,這是對抗這場氣候危機的唯一道路。」

在上個月,美國在與中國的一項協議中承諾將在2025年前減少碳排量至低於2005年基準以下26-28%。而歐盟則在今年10月同意於2030年前減少自1990年基準以下40%碳排放量。

Rehman表示,美國和歐盟雙方目前的承諾都不及他們先前所提出的。他認為,歐盟應付出其「政治資本」以挑戰美國的解除管制途徑,並應確保加拿大與澳洲「忽視氣候科學並不污染這些氣候談判」的立場。

然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秘書長 Christiana Figueres則認為,「一項漸進式的途徑是必要的,讓國家得以提出其自的「國家自主性氣候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國家對於減少碳排量的承諾)」,她進一步表示,「這將會是一場技巧多於科學成分的角力,因為我們並沒有環境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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